如何远离理赔纠纷!关于如何避免不能踩的坑!
发布时间:2020-11-5 16:08阅读:441
有些人对“如实告知”的相关事项不以为然啊,以为随便填填就完事了,殊不知这样是会对今后的理赔埋下隐患的。关于“如实告知”有什么是我们要知道的呢?主要内容:
· 不如实告知投保会怎么样?
· 关于如实告知有什么常见误区?
· 投保过后补充告知会有影响吗?
不如实告知投保会怎么样?
不如实告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首先让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例:
老王在今年2月份为自己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的重疾险,投保时关于健康告知项目都填写均正常,保险公司按标准体承保。3个月后,老王在医院被确诊为患有癌症,于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经调查审核后发现,老王在投保前已经有过在医院体检和住院的经历,并有癌症的诊断,在投保时并未向保险公司进行如实告知。
上面这个例子让人感到唏嘘不已,现实生活中由于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产生保险理赔纠纷不在少数。
如果我们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是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付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费。
投保人或被投保人必须告知的事实是重要事实,这个重要事实包括有关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具有何种保险利益、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用途以及风险的增加、权属关系的转移等事实。
当我们投保时应当要对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如实告知,不得有任何的隐瞒或欺诈。所以说我们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产品责任,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应该在投保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实话实说。
关于如实告知有什么常见误区?
“如实告知”在保险合同生效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但还是会有一些常见的误区,我们可以对号入座,看看自己是不是也陷入这样的误区了:
误区一:“确实得过病,可病早就医好了,不需要告知”
治愈好了的疾病到底要不要告知呢?如果你已经治愈好的这类疾病是有高复发的可能性,像慢性病,重症疾病等,对承保的影响比较大,还是会存在无法获赔的风险。如果申请理赔的疾病和投保时故意不如实告知的疾病相关,保险公司也可以拒赔。
误区二:“保险推销员说,没必要如实告知,反正两年后保险公司都会赔付”
有些保险代理人为了业绩让保险消费者投保时会拿不可抗辩条款说事,夸大不可抗辩条款的字面意思。我们投保是要遵循诚信原则的,如果在投保前已经有一些既往症却故意隐瞒,那就存在骗保嫌疑了。我们切不可因为有不可抗辩条款的存在就故意隐瞒健康状况,以免理赔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误区三:“门诊就诊不用告知,住院才需要告知”
门诊和住院不是判断疾病严重与否的标准,也不是判断险种能否承保的标准。门诊经常见到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疾病对险种承保的影响一样很大,所以投保时保单上询问到的门诊就诊记录也需要如实告知,以避免后续理赔纠纷。
投保过后补充告知会有影响吗?
在投保时对于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没有如实告知或告知有误差的,也可以进行补充说明。补充告知后,原保险合同会重新进行审核。
一般补充告知后的核保结果有以下三种:
1、仍按标准体承保
补充告知的内容对原核保结论没有影响,原保险合同原条件维持不变、继续有效。
补充告知的内容影响到了原核保结论,但尚未达到解约程度,保险公司要求通过加费、除外的条件维持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3、解除合同
补充告知的内容对原核保结论影响很大,身体的异常不在可保范围内,比如补充告知甲状腺结节五级,属于原合同拒保范围,需要解除保险合同。
所以,我们最好在投保的时候就要做到如实告知,尽量避免进入补充告知的环节。对需要详细了解补充告知的同学,艾保之前曾写过一篇科普文《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过后要不要补充告知?》。
如实告知,多一点真诚,少一些纠纷,多一份安心。买保险就是图个保障,只要我们在投保时能够做到如实告知,将来出险时,保险公司是完全没有理由会拒赔的,更不会恶意拒赔。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