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等新规啦,重疾险越早买越划算!
发布时间:2020-11-3 21:48阅读:1009
都10月份了,苦等大半年的重疾新规还没出来。
从3月的重疾新定义1.0,再到6月的新定义2.0,今年的重疾险定义修改,着实吸引了好大一波眼球。
还记得6月份的时候,保监会发了个通知,说按07版重疾定义(现行)设计的产品,一律不接受备案。
当时还在想,稳了,新规马上就要出了。
结果马儿跑了四个多月,国庆节都过完啦,新规还没出。
照这趋势,还得等。
1、有朋友想给家人都买一份重疾险,问,是现在买呢,还是等新规出台后再买?
九尾君的看法是,赶紧先买一份备着,等新规出台后,可以酌情补充保障。
有两个原因。
一是,疾病不可预测,新规和疾病哪个先来,谁也不知道,万一在没保障的时候罹患重疾,那可就糟了。
还有就是,重疾险宜早不宜晚,万一等待中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导致买不到保险,太亏啦。
二是,尽管新定义相对07版总体上是进步的,但是,就意见征求稿来说,也有几个不利的方面。
并不是说,新规后的重疾险产品,就一定比现在的更好。
2、新规,有哪些变化?
就“新规意见征求稿”而言,从投保人角度来看,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地方。
有利的调整:
明显利好的地方,是对5种重疾+1种轻症的定义进行了优化,使得获赔更加容易。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在肾脏、肝脏、心脏、肺脏或造血干细胞异体移植手术的基础上,增加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
将手术要求由“实施了开胸”变为“实施了切开心包”。
● 心脏瓣膜手术:
将手术要求由“实施了开胸”变为“实施了切开心脏”。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理赔条件由单一条件,变为“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呼吸肌麻痹导致严重呼吸困难,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7天(含)以上”、“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满足一项即可。
● 主动脉内手术:
理赔范围增加,“主动脉创伤后修复的手术”、“腹腔镜下进行的开胸腹手术”亦可赔。
●轻度脑中风:
剔除确诊后180天的限制。
●规范:
1、同一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不得含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
2、发病率极低的疾病,需在疾病名称中增加标注向消费者予以提示。
例如重大器官移植术,以前只赔肾脏、肝脏、心脏、肺脏、以及造血干细胞这5种异体移植手术,而现在,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也能获赔。
保障范围更广。
再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在07版重疾定义中,必须实施了开胸手术才能获赔。
但现在的微创搭桥术,根本不用开胸就能完成。
旧定义明显是不合适的,因此,这次改成了“切开心包”,即可获赔,更符合现在医学。
这次的调整也更加人性化,例如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从单一的理赔条件,变成三选一,只要满足一项,就可以获得理赔。
理赔条件更宽松。
中性的调整:
其实,一半以上的改变,对我们来说并没有特别大的影响。
●法定重疾增加:
由25种变更为28种,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新增法定轻症:
规定了3种必含轻症,即: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微调部分疾病名称和细节:
例如:“恶性肿瘤→严重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较重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定义修订”等。
像是新增三种法定重疾,三种法定轻症,意义不大。
因为市面上的大部分重疾险,早就把这6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内了。
还有,其中的一些调整,比如疾病的名称、定义的修订,影响也不大。
像是“严重脑损伤”定义的改变: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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