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可贷额度提高至余额的14倍 总额度未提高】
发布时间:2015-4-16 13:22阅读:844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深圳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由现行规定账户余额的12倍提高至14倍。额度上限依然为家庭90万,个人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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