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优先股获批 发行规模450亿元
发布时间:2015-3-11 20:42阅读:356
3月10日,工行终于领到了优先股试点的“通知书”。如果进展顺利,工行将成为继中行、农行、浦发银行之后,第四家优先股挂牌的银行。
3月10日晚间,工行公告称,银监会同意工商银行境内发行不超过4.5亿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450亿元人民币,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工商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而言,在利润及剩余财产分配顺序上优于普通股,但对公司治理不具有表决权,且不能退股,只能通过赎回条例被公司赎回。
作为一项创新的融资工具,优先股试点工作的开展首先要得益于政策提供了温床。2013年11月底,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优先股试点政策破茧而出。
2014年,在证监会公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基础上,优先股试点率先在银行股破冰。2014年4月18日,证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规定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申请条件和发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优先股作为商业银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
对银行而言,优先股募集资金可以纳入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补充一级资本金。特别是在新巴塞尔协议后,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到2018年底,系统性重要性银行和其他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
在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更严格的资本约束。为了缓解资本压力,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主要有利润留存、发行普通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
其中,利润留存作为银行内生性资本的重要来源,不会对股市造成负面影响,但硬币的另一面是,在当前银行业利润增速放缓和风险加权资产扩张的背景下,较高的拨备水平势必会拉低银行利润指标。发行普通股和次级债作为银行外生性资本补充的方式,普通股的发行将稀释公司股权,对银行股表现造成较大压力;次级资本债的发行将计入银行附属资本。
相较而言,优先股比二级资本债也有着天然优势。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一般银行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增资扩股,如果新增发行量很大,股价下滑,影响投资者在二级市场的利润,容易造成市场恐慌。而优先股带有“类固定收益”的性质,投资者获得优先稳定回报,适合于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对银行而言,优先股持有者不参与公司治理决策,保证银行的决策机制不受影响。
郭田勇表示,当前银行普遍资本压力较大,发行优先股可以补充核心资本,对于银行长期发展利好。
商业银行对优先股试点工作也是趋之若鹜。优先股试点政策靴子落地后,2014年4月以来,浦发、农行、中行、兴业、平安、工行相继发布优先股发行计划,发行规模合计3400亿元。
2014年8月中旬,中行、农行、浦发银行相继公告称优先股发行计划获得银监会批复,募集资金规模分别为600亿元、800亿元、300亿元。
10月16日,中行在境外发行可转换优先股,发行规模399.4亿元。11月28日,农行优先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首次发行400亿元,标志着中国境内资本市场第一只优先股产品完成发行及挂牌工作。不到一个月,12月18日,浦发银行优选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发行规模150亿元,成为我国第三家优先股成功发行的商业银行。
不出意外,工商银行或将成为下一个优先股挂牌的银行。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