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逆袭信托 券商创新业务松手不能撒手
发布时间:2015-3-2 01:24阅读:459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我国各类资产管理机构总规模首度超过20.5万亿元。其中券商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居首,规模达79463.29亿元,与2013年年底相比增长52.88%。同时,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规模达5.88万亿元。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信托行业管理的资产规模增速则明显回落。中国信托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末,信托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3.98万亿元,较2013年年末同比仅增长28.14%。
“券商在创新中实现规模突飞猛进的同时,也要注意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自2012年推出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已陆续进入偿债期,今年以来的中小企业私募债违约事件的出现和近期发行销售的现状,应该引起券商对于增长模式的重新审视。”齐鲁证券分析师刘保民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抢食信托业务
据了解,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投资公司按照约定,对客户资产提供投资管理、运营服务,统称为资产管理业务。截至2014年末,我国境内证券公司资管业务规模达7.95万亿元,发行各类集合理财计划、资产管理产品12485只。同时,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规模达5.88万亿元,已发行产品12493只。
实际上,在经历了2013年的爆发式增长之后,2014年券商资管规模增速有所下降。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底,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为 79463.29亿元,比2013年年底增长52.88%,该增速和公募基金去年规模增长幅度相当。其中,代表主动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为 6554.5亿元,只占券商资管规模的8.25%。
虽然增速有所下降,但券商资管业务远超信托的增长速度则归功于其资金投向限制较少,逆袭束缚较多的信托产品。实际上,自2012年10月的“一法两则”(《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券商集合资管计划仅被限定为交易所、银行间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集合类金融产品。相对信托产品来说,投向受限较少的券商集合资管计划则显得格外灵活。
泛资产管理行业信托业务限制变少,自然对目前信托传统债权融资业务产生较大挑战。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度,资金信托对证券市场的投资规模(按投向统计)为1.84万亿元,占比为14.18%,其中债券投资占比8.86%,股票投资占比4.23%,基金投资占比1.09%。
创新潜伏危机
在券商资管业务高歌猛进的同时,其创新之路已需要重新审视风险。导报记者了解到,从1月25日到2月5日的短短10天间,债券市场接连踢爆“12东飞01”、“12蓝博01”和“12致富债”3起中小企业私募债违约事件。
多家券商和基金公司人士几乎一致提到,违约是意料之中,该“金融创新”产品在设计时的最大问题,是发行人和券商两头热、而投资人对此并无太多兴趣。
按照民生证券的分析,中小企业私募债自2012年6月推出以来,由于68%的项目发行期限为3年,2015年起将进入中小企业私募债偿债高峰期,其中2015年到期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为150亿元,2016年和2017年分别为253亿元和26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对此似乎也早有预期。从2014年四季度开始,新发中小企业私募债寥寥无几,“创新成果”渐成鸡肋。
数据显示,2015年到期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将达到151只,而2014年只有48只到期。另外,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数量来看,2013年共有272只发行,2014年前3季度为301只,第四季度则发行了53只,今年1月仅有2只发行。
此外,1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首次正式对公司债券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及合格投资者作出明确规定和正式区分。刘保民认为,这意味着中小企业私募债未来可能面临重大的转折。
“随着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市场逐渐遇冷萎缩,以及兑付高峰的到来,券商资管的创新之路也应重新审视,及早布局风险防范。”刘保民表示。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