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大股东减持限售解禁股份,核心的预披露时间是提前15个交易日。
通用规则是,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须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减持计划。
北交所存在更严格的例外,若计划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则预披露时间需提前至30个交易日。
此外有两种情形无需预披露。一是减持通过参与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不适用该预披露要求。二是持股比例低于5%且非董监高的特定股东,若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已解禁股份,减持无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
查询操作步骤:第一步打开交易所官网;第二步搜索“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或“自律监管指引”;第三步查阅“预披露”相关条款;第四步也可在行情软件公司公告栏查看实际减持预披露公告,核对提前天数。
本回答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有更多问题,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帮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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