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集合竞价(即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中未成交的委托单,不会在第二天获得任何形式的优先成交权。
这背后的规则在于,A股市场的委托遵循“当日有效”原则。您在盘后时段(15:05-15:30)提交的委托,仅在该时段内有效,其撮合完全基于“时间优先”原则,按申报顺序以当日收盘价逐笔连续撮合。一旦该时段结束,任何未成交的申报都会自动失效,不会留存或延续到下一个交易日。您的资金和股票也会在当晚清算后解冻,恢复为可用状态。
到了第二天,如果您想继续交易,需要在券商支持的夜市委托时段或次日交易时段重新提交委托。这笔新的委托会进入次日的交易队列,其成交优先级遵循交易所的标准规则: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9:15-9:25),所有有效委托按“价格优先”原则排序(买入价高者优先,卖出价低者优先),价格相同时再按交易所主机接收的时间排序。因此,盘后时段较早提交的委托,其时间优势仅局限于该盘后时段内部,并不能跨越到第二天。
盘后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是怎么确定的?为什么不会出现涨跌停浮动价格?
集合竞价挂单成交的规则是怎样的?
集合竞价可以成交吗?集合竞价成交规则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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