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退市新规,创业板实施强制退市的情形主要分为四大类: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具体情形及核心标准如下:
1. 交易类强制退市
此类情形触发后直接予以终止上市,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且不设退市整理期。主要包括以下指标:
股价低于面值: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市值低于监管标准: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
交易量低迷: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股东数量不足: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东人数均少于400人。
2. 财务类强制退市
触及财务类指标的公司将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若次一年度仍未改善则终止上市。主要包括:
组合指标(净利润+营收):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净资产为负: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审计意见异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 规范类强制退市
主要针对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
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缺陷:因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被限期改正,但在规定期限(如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或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资金占用拒不整改:控股股东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占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被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
内控审计非标意见:连续两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三年仍出现该情形即退市。
其他情形:包括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有效信息、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或法院裁定破产等。
4.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将被坚决清退:
财务造假量化标准: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若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或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对外披露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达到10亿元以上。
其他重大违法情形:包括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导致投资者严重损失,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科创板相对于主板市场,退市情形更多,退市速度更快。科创板上市公司都可能出现哪些退市的情形?
创业板退市是怎么一个过程呢?
北交所退市分为哪两大类型?强制退市又包含哪几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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