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硬科技”企业,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上市制度具有高度包容性,明确支持以下三类特殊企业挂牌:未盈利企业:允许尚未盈利的科技企业通过第五套标准上市,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此类企业上市后将被纳入“科创成长层”,以标识其发展阶段。红筹企业:已在境外注册并上市的企业,若符合市值及营收要求(如市值≥200亿元,或市值≥100亿元且营收≥5亿元),可直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在科创板上市,无需拆除红筹架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允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即“同股不同权”),但需满足市值≥100亿元,或市值≥50亿元且营收≥5亿元的条件。特别表决权股份仅限特定股东持有,且在重大事项表决时恢复“一股一权”,以平衡控制权与投资者保护。
科创板红筹企业退市,投资者保护有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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