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竞价交易中,交易所系统严格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算法逻辑进行撮合成交。这两个原则共同构成了交易的基础规则,具体排序执行方式如下:
1. 价格优先(首要原则)
这是竞价交易中的第一优先原则,意味着出价更有竞争力的一方将优先获得成交权。具体表现为:
买入时: 较高的买入申报价格优先于较低的买入申报价格成交。例如,A投资者挂单10.1元买入,B投资者挂单10元买入,A的委托会优先成交。
卖出时: 较低的卖出申报价格优先于较高的卖出申报价格成交。即卖方愿意以更低的价格出售股票,会获得优先卖出权。
2. 时间优先(第二原则)
时间优先是建立在价格优先基础上的辅助原则。当买卖方向和申报价格完全相同时,系统会根据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也就是说,在同等价位下,谁先向交易系统提交委托,谁就排在队伍的前面优先成交。交易的先后顺序严格按照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来确定。
综上所述,在实际的交易系统中,计算机主机首先会比较所有申报的价格,让最优价格的买卖单优先匹配;如果出现了多个相同价格的申报单,系统则会按照这些单子进入主机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队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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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中的“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是什么意思?
在股票交易中成交的原则中,“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哪一个更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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