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到期未转股,发行人必须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到期赎回价,强制现金兑付(还本付息),并完成摘牌退市,核心流程和细节如下:
一、核心处理规则(法定 + 条款约定)
触发条件:到期日(通常 6 年)收市后,仍未转股、未卖出的转债,自动进入到期赎回程序,无例外、无强制转股(A 股常规)。
赎回价格:按面值 100 元 + 最后一期利息 + 到期补偿(如有) 计算,一般是105~115 元 / 张(含税),具体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发行人IPO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可转债的转股是怎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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