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具体是怎么操作的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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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竞价限价申报需遵守**价格笼子**规则(来源:上交所/深交所交易规则2023修订):
1. 基准价选取优先级:买入取**卖一价→买一价→最新价→前收盘价**;卖出取**买一价→卖一价→最新价→前收盘价**。
2. 有效区间:
- 主板/创业板:买入≤**基准价×102%**与**基准价+0.1元**孰高;卖出≥**基准价×98%**与**基准价-0.1元**孰低。
- 科创板:买入≤**基准价×102%**;卖出≥**基准价×98%**,无0.1元兜底。
3. 集合竞价不适用,超范围为废单。
不构成投资建议。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人定胜天,终归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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