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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转债的转股价可不是随便定的,它有一套明确的规定。
首先,初始转股价是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上浮一定比例来确定的。这个规定是为了保护原有股东的利益。
其次,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如果公司因为派息、送股、配股等原因造成股价变动,转股价也会相应进行向下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在募集说明书里都有白纸黑字的约定。
总之,一切以发行时的公开募集说明书为准,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核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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