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期权合约标准化条款概要
一、合约基本要素
标的资产:甲醇期货合约
合约类型:欧式期权(MA-C/P-合约月份-行权价)
交易单位:1手期权对应1手期货合约
最小价格变动单位:0.5元/吨
二、行权价格间距标准
根据行权价格区间实行差异化设置:
行权价格≤2500元/吨:25元/吨
2500元/吨<行权价格≤5000元/吨:50元/吨
行权价格>5000元/吨:100元/吨
三、行权与到期机制
行权方式:美式行权
行权申请提交时间:合约到期前任一交易日交易时段
截止时间:到期日15:30
逾期处理: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合约周期管理
最后交易日: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第15个自然日前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
到期日:与最后交易日同步
特殊情形处理:以交易所公告为准
四、合约挂牌规则
挂牌月份:连续两个近月合约
后续合约挂牌条件:标的期货结算后单边持仓量达到10000手
注:本概要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现行规则编制,具体执行以交易所最新公告为准。市场参与者应充分理解合约条款及相关风险,审慎进行交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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