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老师第二胎就没有生育津贴了是吗?
张老师 +关注
回答时间:2021-02-08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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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张老师的回答,如果对该问题还有疑问,欢迎问一问进一步咨询。
您好,有的,首先,必须确定符合2孩政策的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五)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六)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七)夫妻双方的户籍均登记为农村居民,是女孩的。只生育一个子女孩的。
如果您已经符合了计生政策,您是有资格享受第二次的生育津贴的,只是没有了独生子女35天假期工资而已。
在办理定点医院时,只要提供准生证,上面有计生办盖章就可以了,然后在生完宝宝后,去计生办办理二孩生育指标,才可以申领津贴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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