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关注该问题,该问题有4位专业答主做了解答。
下面是资深张顾问的回答,如果对该问题还有疑问,欢迎添加专属进一步交流。
首先要明确何为提前给付重疾险。提前给付重疾险是一种附加险,一般附加在主险是寿险的商业保险中,这种保险组合包含身故责任和重疾责任两部分。所谓提前给付,即当发生合同规定的重疾后,保险公司根据付保户出示的指定的医院出具诊断报告,把身故金做为大病保障金“提前”给付保户,以使被保险人得到及时的医治,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相当于主险和附加险二选一,在有需要时,提前使用附加险,而主险是无法提前使用的,主险剩余情况要依据合同而定。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险一般设有一个等待期。假设等待期为90天,那么投保后90天内发生合同所列举的重大疾病,是不予理赔的,目的是防止客户带病投保。90天之后,保户如果在合同指定医院首次确诊为患有合同所列重大疾病,此时只需提供该医院所出具的诊断报告,无需诊疗发票即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