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回答
发行公司需持续披露信息,涵盖发行前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发行中定期报告(年报、半年报等),以及发行后重大事项公告。募集说明书要详细说明可转债基本条款(转股价格、赎回回售条款等)、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等。定期报告需披露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指标、可转债相关情况(转股情况、余额等)。重大事项如触发赎回或回售条款、转股价格调整、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并购重组等),应及时公告。在预计触发赎回或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要预披露,触发当日召开董事会并第一时间回应是否执行相关操作 。
举牌完成后增减持仓,仍需履行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吗?
举牌完成后持续增减仓,仍需履行阶段性持股信息披露义务吗?
可转债的 “下修转股价” 条款,是发行人的权利还是义务,触发后是否必须下修?
股东持股比例达到举牌线,投资者需要履行哪些信息披露义务?
什么是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核心原则与重要意义?
问一问流程:
1.提交咨询
2.专业一对一解答
3.免费发送短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