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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外来意外伤害所谓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
举个简单例子,如果我和朋友两个人出去吃饭,吃同一盘菜,我出事了,我朋友活蹦乱跳的。
那么有可能就会有纠纷。这就要看法院具体怎么判决。为什么?不是我吃饭吃出意外了吗?不算是外来伤害?因为有可能食物本身是没有问题的,食物中毒只是个人体质差异。可以看作是疾病因素,那么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不理赔。
如果3人及以上都食物中毒,则为集体食物中毒事件,那么就可以算作外来意外伤害了。2突发意外伤害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长期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工作造成身体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顾名思义,像我们这种长期对着电脑写作,回答客户问题,做咨询的工作人员,有腰肌劳损不算是突发的喔!!请大家也多多支持我们~开个玩笑。突发意外这个其实在实务中还是比较容易界定,毕竟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与突发偶然形成身体的伤害是有区别的。而且界定较为清晰。3非本意意外伤害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
希望那个以上回答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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