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个人所得税一般在投资真卖出分红股票时才会收取。
A/B股上市公司(或在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是按照税前全额发放,当投资者卖
出股票时,根据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需按照持续持股时间缴纳不同比例的红利税,具体如下:
1.持股期限1个月(含)内,个税缴纳比例为20%;
2.持股期限1个月至1年(含),个税缴纳比例为10%;
3.持股期限1年以上,暂免。
扣税具体公式如下:
股息红利税应扣税额=(送股数量*股票面值+公告税前分红金额)*红利税率。
客户卖出股票后,根据持股期限补缴实际应纳税额,扣税流水可通过交割单或对账单查看。
温馨提示:
1.A/B股(包括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均按此标准,其中B股派发红利时,以人民币计价并公布,折合成美元或港币派发;
2.持股期限指从取得股票之日至卖出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并按照先进先出法计算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按自然年(月)计算;
3.一般情况下,送股扣税、转增股份不扣税,具体应以各公司公告为准。
4.股息红利税一般在卖出股票的下一个交易日进行扣收,若当时账户无资金,在一定时间周期内,公司系统会等到客户账户有资金后会自动进行扣款。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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