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您好!创业板股票交易的大宗交易条件请参考以下规定:
1. 交易数量:大宗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万股(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其中,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
2. 交易时间: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开盘集合竞价时段)、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段)以及15:00至15:30(盘后定价交易时段)。请您注意,在不同的交易时段内,大宗交易的申报和撤销都有相应的时间限制。
3. 交易方式:大宗交易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协议交易,也可以通过交易所系统进行匿名竞价交易。请您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
4. 交易价格:大宗交易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当日最低成交价的90%,且不得高于当日最高成交价的110%。在盘后定价交易时段进行的大宗交易,其价格为当日收盘价。
5. 交易申报: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您的证券公司向交易所提交大宗交易的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信息。
请注意,以上仅为创业板股票交易大宗交易的一般性条件,具体操作还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如需要针对具体持有的创业板个股进行分析沟通,可以加本人微信或者电话直接联系进行咨询沟通。祝您投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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