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期权是指期权买方(权利方)支付一定权利金后,有权在约定时间(行权日)以约定价格(行权价)从卖方手中买进一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期权合约,买方享有的是买入选择权。
例子:投资者老朱支付权利金1320元买入一张行权价为2.750,4月份到期的认购合约,合约简称:4月购2750合约。意味着老朱在合约到期日4月24日有权可以选择以2.75元的价格买入10000份当时市价的50ETF基金的权利。
对于买方和卖方,认购期权分别意味着什么?
买方(权利方):认购期权买方有权根据合约内容,在约定时间(到期日),以约定价格(行权价格)向期权合约卖方买入约定数量的合约标的。认购期权的买方,拥有买的权利,不承担必须买的义务,也就是说,也可以买也可以不买。
卖方(义务方):认购期权卖方有义务根据合约内容,在约定时间(到期日),以约定价格(行权价格)向期权合约买方卖出指定数量的合约标的。认购期权的卖方,只有(根据买方的要求)卖的义务,没有卖的权利。认购期权卖方可以通过卖出认购期权获得相应的权利金收入。
以一个实例讲解认购期权的实际运用:
投资者老朱2月22日买入一张3月份到期、行权价为2.6元的50ETF认购期权,另一个投资者老郑则于当日卖出1张该期权。期权买卖发生时,标的50ETF价格为2.55元。合约单位为10000份,权利金为0.06元,每张期权的交易价格就是0.6*10000=600元,老朱应支付权利金总额600元。
一个月后,该期权到期,此时50ETF标的价格为2.8元,高于行权价0.2元,老朱选择行权。老朱将以2.6元的价格买入10000份50ETF,获利(2.8-2.6)*10000=2000元,扣除买入期权初期支付的600元权利金,净收益为2000-600=1400元
而老郑需卖出相应的50ETF,每份损失0.2元,共损失0.2*10000=2000元,但在期权交易发生时收入了600元权利金,因此净亏损1400元。
若50ETF此时价格跌至2.6以下,老朱可以选择不行权,其损失为初支付的权利金600元,而老郑的收益就是600元权利金。
投资需谨慎,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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