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信托收据借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简称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两种付款方式。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付款时间和风险分担方面。
1.凭信托收据借单(D/P):在这种付款方式下,出口商将货物的相关单据交给进口商的银行,该银行在进口商支付全款或达到其他协议的条件之前不会交付单据。一旦进口商支付全款,银行会向其交付单据,进口商凭借这些单据可以取得货物的实际控制权。D/P付款方式下,进口商需要先支付货款才能获得单据,因此出口商的付款风险较低。
2.承兑交单(D/A):在这种付款方式下,进口商可以在接收到货物的同时获得相关单据,但不需要立即支付货款。相反,进口商承兑单据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承兑意味着进口商接受了由出口商指定的付款日期和方式。这意味着出口商承担了一定的付款风险,因为他们无法立即获得款项。
因此,主要的区别在于付款时间和风险承担。在D/P付款方式下,进口商需要先支付货款才能获得单据,风险较低;而在D/A付款方式下,进口商可以先获得单据,然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出口商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这些付款方式的选择通常由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的协商决定,并可能受到贸易惯例、双方信任程度以及相关法律和合同的影响。在选择付款方式时,双方应仔细考虑各种因素,并确保达成共识以减少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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