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上市涨跌幅规则

2022-05-12 17:43:56 播放次数:359 分类:股票

新股上市涨跌幅规则

上交所规定,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其中,14:55—15:00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得低于当日开盘价的80%。按照这一规定,沪市新股上市首日144%的涨幅已经是股价的“天花板”。
同时,上交所还规定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将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将停牌至当日的14:55。
深交所也将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圈定为发行价的上下20%。
与沪市不同的是,深市将上市首日的收盘价,由之前的“集合竞价”改为“集合定价”,即以14:57前最近成交价为定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
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就将停牌30分钟;
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将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的14:57。
新股上市第一天的涨跌幅限制有:
1、主板、中小板的股票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集合竞价20%上限,开盘后20%上限,所以上市首日最大涨幅限制为发行价的44%。
2、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5日内无涨幅限制,5日之后涨跌幅限制为20%,创业板和中小板的风险高于主板和中小板,因此开通时对于客户的资金有要求。
3、新三板精选层,上市首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设置临时停牌制度,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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