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质押股票数量要求不一样。
1. 核心规则: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发行债券金额不能超过预备质押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计算市值的 70%,质押股票数量要覆盖全部换股所需股份。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质押担保股票数量不少于全部债券可交换的股票总量。
2. 业务限制:质押股票必须为无限售流通股,无冻结、权属纠纷;存续期如果换股价格下调,导致质押股票不足覆盖换股总量,发行人需要追加质押股票,维持担保数量达标。质押股票含孳息,送股、转增股票一并划入担保专户。
3. 功能特点:质押股票进入担保信托专户,专门用于换股以及债券本息兑付,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
4. 区分要点
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债款≤质押股票市值 70%,足额覆盖换股;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质押股数≥全部可交换股数,质押比例由募集文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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