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哪家券商可做?
发布时间:2023-5-15 11:15阅读:379
首先了解一些市场解禁以及减持的情况。涵盖所有类型上市公司股东: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个人股东。
近三年市场解禁及减持总量情况:
据万得全A数据统计,市场整体减持业务量2020年为6,971亿,2021年为6,203亿,2022年截止至10月
份统计为3,850亿,市场长期维持较为平均的减持体量,减持需求稳定。从近三年解禁数据来看,市场
潜在体量维持在稳定的区间,2020年解禁总量为47,479亿,2021年为57,225亿,2022年48,442亿,
近三年平均值为51,048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共1976家上市公司发生减持业务,占A股上市公司总量的48%,减持的股东人数为
7322位。2021年共1995家上市公司发生减持,占A股上市公司总量的43%,减持股东人数为6337位。
截止至今年10月,全市场共1847家上市公司发生减持,占全A上市共公司的37%,减持股东共4684位,
从近三年数据来看,平均每年有维持三分之一左右的上市公司发生减持。
近三年减持股东类型情况:
据万得全A统计,上市公司减持的股东类型大体区分为个人、公司(包括有限合伙)、高管。高管近
三年平均减持人数为3111位,个人股东减持人数平均为1142位,公司减持平均为2436位。公司类型
股东与企业高管减持人数占比减持总数较高,为该业务市场重点关注客户群体
适用政策:
近几年,监管持续优化和推出减持相关政策,目前适用政策包括如下:
1、《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交所【2017】24号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交所2017.5.27发布)
4、《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证监会【2020】17号)
5、《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上交所【2020】14号)
6、《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交所【2020】143号)
7、《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股东上市规则(节选)(上交所【2020】101号)
8、《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交所【2020】49号)
9、《关于创投基金减持(2020年4期)(上交所投教:2019.10.18)
10、《关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2019年10月第3期)(上交所投教:2019.10.18)
11、《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第163号】2020.2.14)
12、《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第164号】2020.2.14)
在规范大股东方面:
1)要求大股东通过竞价、大宗交易减持,每90天不得超过1%和2%,大宗交易的受让方还须锁定6个月;
2)通过协议受让股份,价格不得低于市价的9折,ST和*ST等被实施特别处理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5%),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价格应不得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80%。受让 比例不得低于5%
3)此外,上市公司或大股东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一定期限内,大股东不得减持
规范内容
在规范董监高方面:
1)规定董监高在定期报告(年报、半年报)公告披露前30日内期不得减持;
2)规定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披露前10日内期不得减持;
3)重大事项及交易所更多规定期间不得减持;
4)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一定期限内不得减持;
5)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所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提前离职的须在原定任期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
6)董监高减持后须及时披露减持情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还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
董监高股东减持法规要求 《公司法》第142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 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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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