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规则
**存放于回购专用专户的股份,只要回购预案事先约定用途为股权激励 / 员工持股计划,就可以作为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专户内股份不能直接留在专户授予,需要过户至激励对象名下;有 3 年法定使用期限约束上海证券报。**
(2)拆解
①前提条件:回购预案必须明确披露用途为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当初预案约定用途是注销或者维稳出售,则不能直接拿来做激励,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变更用途后才可使用。
②专户内权利限制: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没有表决权、分红权,不能质押出借,仅做存放;实施激励时,把股份从回购专户过户登记到激励对象证券账户,完成授予登记上海证券报。
③时间硬约束:自回购结果公告披露之日起**36 个月内**要完成授予过户;到期未使用完毕的部分,必须注销减资,不能继续存放专户等待后续激励上海证券报。
④决策流程:除回购已履行的程序外,股权激励方案本身,依旧需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信息披露。
⑤区分:专户股份可用于限制性股票;**不能作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标的**,期权标的一般为增发新股。
(3)误区
不是所有回购专户股票都能做激励,要看预案原始用途;股份不会一直存放在专户就完成激励,必须办理过户登记;3 年时限为硬性监管要求,超期只能注销。
(4)实操
看回购公告的既定用途,同时关注 3 年有效期;观察后续股权激励方案公告以及中登过户登记完成公告。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3 23:42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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