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规则
定增认购的限售股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股东名下,就有权参与配股缴款**。锁定期只限制股份卖出,不剥夺股东配股、分红、投票等股东权利中国政府网。配股缴款得到的新增股份,同样要跟随原定增股份继续执行剩余锁定期。
(2)拆解
①权利边界:定增锁定期约束仅为 “不得转让卖出”;配股属于原股东认购新股的股东权利,限售股股东同等享有,需要在缴款期主动操作缴款。
②新增股份锁定期:通过配股出钱买到的这部分新股,**不重新起算锁定期,跟随原有定增股份,剩余锁定期继续执行**,不能提前卖出。
③对比送转股:定增股份的送股、转增股本,同样继承原锁定期;配股是出资认购,规则逻辑一致。
④风险后果:如果限售股东放弃配股,和普通股东一样,原持仓会参与配股除权,会产生除权损失。
(3)误区
锁定期不等于剥夺全部股东权利,只是禁止转让;配股得到的新股不是上市即可卖出,要跟老定增股份一起等到锁定期结束。
(4)实操
限售股份配股同样需要手动缴款,不会自动认购;缴款完成后,配股新增股份和定增限售股合并显示,锁定期保持不变。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2 16:04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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