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成交价的核心原则是单一价格成交,即系统会在有效价格范围内,找出一个能让成交量最大的价格,所有成交都按这个统一价格进行。
具体确定原则(以A股为例):
1. 最大成交量优先:选取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2. 买卖方全部成交:高于此价的买单和低于此价的卖单全部成交
3. 至少一方全成交:与此价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若有多个价格同时满足:
· 上交所:取未成交量最小的价格;若仍多个,取中间价
· 深交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
实际挂单影响:
· 挂跌停价卖出,若开盘价更高,会以开盘价成交
· 挂涨停价买入,若开盘价更低,也以开盘价成交
· 只有挂单价格高于开盘价(卖出)或低于开盘价(买入),才会在集合竞价阶段不成交,进入后续连续竞价
时间节点:9:15-9:25接受申报,9:25产生开盘价;9:20后不能撤单。港股、美股规则类似但细节有差异。
发布于2026-8-14 15:19 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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