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盘后定价委托中输入的委托价格,其作用并不是作为最终的成交价,而是作为一个“限价”或“心理底线”,用于系统校验您的委托是否有效。
具体规则如下:
买入委托:您输入的买入限价不能高于当日收盘价。如果高于收盘价,该笔申报无效。
卖出委托:您输入的卖出限价不能低于当日收盘价。如果低于收盘价,该笔申报无效。
简单来说,您在盘后定价委托中填写的价格,只是向系统表明您愿意接受该价格或更优的价格进行成交。到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段(15:05-15:30),交易所系统会统一按照当日收盘价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委托进行撮合。
举个例子:
假设某股票当日收盘价为10.00元。
如果您想买入,输入的委托价格为9.90元或10.00元,委托有效,最终将以10.00元成交。
如果您想买入,输入的委托价格为10.10元,则委托无效。
如果您想卖出,输入的委托价格为10.10元或10.00元,委托有效,最终将以10.00元成交。
如果您想卖出,输入的委托价格为9.90元,则委托无效。
因此,在盘后定价委托中,您只需确保输入的价格符合上述规则即可,系统会自动以收盘价为您成交。
要不要我帮您梳理一下盘后定价委托和集合竞价委托的区别?很多人容易混淆这两者的使用场景。
发布于2026-7-28 11:05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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