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6-7-22 09:20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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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22 09:20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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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盘后固定价格委托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通常用于处理非交易时段的订单。它允许投资者在特定时间段内提交订单,但价格有明确限制。
(2)一般来说,盘后固定价格委托只能按照当日收盘价进行申报,不能随意更改。这是为了确保市场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3)虽然理论上可以设定高于或低于收盘价的价格,但实际操作中,系统可能会拒绝这些订单,因为不符合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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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21 14:33 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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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固定价格委托不是“必须填等于收盘价”,但有硬红线:买单价不能低于收盘价,卖单价不能高于收盘价;超出红线的申报直接无效(废单),不会进撮合队列。成交价永远是当日收盘价,你填的只是“可接受底线”。
申报价填写规则(全市场统一,含2026-07-06扩容后的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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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盘后单:限价 ≥ 当日收盘价 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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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收盘价(如10.00)→ 有效,按10.00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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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高于收盘价(如10.20)→ 有效,但仍按10.00成交(不是按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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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低于收盘价(如9.90)→ 无效废单,不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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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盘后单:限价 ≤ 当日收盘价 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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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收盘价(10.00)→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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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低于收盘价(9.80)→ 有效,仍按10.00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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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高于收盘价(10.10)→ 无效废单
记忆口诀:买不低于收,卖不高于收;等于收最省事,高于买/低于卖也行,反向就废。
为什么不能“反向挂”
盘后固定价交易的唯一成交价是15:00收盘集合竞价产生的收盘价,系统按时间优先撮合,不按价格优先。规则设红线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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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愿意接受的最高价是“收盘价或更高”→ 低于收盘价说明你不想按收盘买,单子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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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卖,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是“收盘价或更低”→ 高于收盘价说明你不肯按收盘卖,也进不了盘后池。
实操里容易踩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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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自动填收盘价:多数APP盘后专用入口会锁价或预填收盘价,手动改低买价/改高卖价 → 点提交直接弹“申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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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盘前预埋的价不会动态跟着改:你14:30按当时现价挂了买限价9.9,结果收盘10.0,9.9<10.0 → 盘后单无效,不是按9.9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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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买卖界面挂的单不进盘后:必须在“盘后固定价格/收盘定价委托”专属入口挂,普通夜市单/连续竞价单不会自动平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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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05静默期可提交但不可撤,15:30未成交自动作废,不隔夜。
所以回答你的问题直白版:
盘后固定价格委托可以高于收盘价买、可以低于收盘价卖,但不能低于收盘价买、也不能高于收盘价卖;等于收盘价最稳,不会废单。
发布于2026-7-21 14:27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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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前提
只能提交限价委托,不支持市价单,市价委托直接废单;
最终统一以当日收盘价成交,你填的申报价仅用来判断委托是否有效,不改变实际成交价
发布于2026-7-21 14:12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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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盘后固定价格委托,标准申报价格要求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最终成交价统一是当日收盘价,申报限价有硬性红线,不允许随便乱填:
买入委托:申报价 ≤ 当日收盘价
如果你填高于收盘价的价格,直接判定废单,无法进入撮合队列;
卖出委托:申报价 ≥ 当日收盘价
如果你填低于收盘价的价格,同样是废单;
最稳妥操作:直接填当日收盘价,100% 有效。
二、能不能高于 / 低于收盘价挂单?
买单不能高于收盘价
例:收盘价 10 元,挂买入 10.1 元 → 废单;挂 10 元、9.8 元都有效,但最终统一按 10 元成交。
卖单不能低于收盘价
例:收盘价 10 元,挂卖出 9.9 元 → 废单;挂 10 元、10.2 元都有效,最终统一按 10 元成交。
简单记:
买只能填≤收盘价;卖只能填≥收盘价;反向填价直接作废。三、补充 2 个关键逻辑
哪怕你申报低价买、高价卖,实际成交依然是收盘价,申报限价只用来校验是否有效,不改变最终成交价;
撮合只看时间优先,没有价格优先,不存在高价买单优先成交一说。
发布于2026-7-21 14:10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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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统一为当日收盘价;申报限价规则:买入≥收盘价、卖出≤收盘价,建议直接填收盘价申报。
不可高于收盘价挂买单、不可低于收盘价挂卖单,超限委托直接废单。
发布于2026-7-21 14:10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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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申报价格有明确限制,不可随意高于或低于当日收盘价。具体规则为:买入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当日收盘价,卖出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收盘价,超出该范围的申报将被判定为无效。投资者提交的限价仅作为参与资格的门槛,实际成交时均以当日收盘价为唯一成交价。
关于集合竞价的撮合排队规则,其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核心原则。具体而言,价格优先指较高价格的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的买入申报成交,较低价格的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的卖出申报成交。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则遵循时间优先原则,即申报时间在先的委托优先于申报时间在后的委托成交。系统将所有有效委托按上述规则排序后,依序逐笔配对,所有成交均以同一价格成交。
发布于2026-7-21 14:10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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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只能以当日收盘价成交,买入申报价格不得低于收盘价,卖出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收盘价,高于或低于收盘价挂单均无效。
发布于2026-7-21 14:09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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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21 14:06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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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21 14:06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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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21 14:06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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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21 14:06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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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固定价格委托只能以当日收盘价作为申报价格,既不能高于也不能低于这个价格挂单。这个交易规则是为了保证盘后时段的成交价格统一,避免因不同报价造成撮合混乱,所以超出收盘价范围的委托单会被判定为无效,没法参与盘后阶段的成交撮合。
以上就是盘后固定价格委托的申报规则解答,我司作为国内十大券商之一,有专业的交易服务团队,能帮你理清各类交易细节,还有稳定便捷的交易系统支持各类委托操作。觉得回答有用可以点个赞,想要了解更多交易技巧或者办理低佣金账户,欢迎点击我的头像加微信一对一沟通。
发布于2026-7-21 14:06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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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21 14:06 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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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21 14:06 北京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成交原则是什么,该交易方式是否可以撤销委托单?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为什么买不了,我到底该怎么办?
有人能说说,盘后固定价格买入是什么意思怎么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