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申报价格有明确限制,不可随意高于或低于当日收盘价。具体规则为:买入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当日收盘价,卖出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收盘价,超出该范围的申报将被判定为无效。投资者提交的限价仅作为参与资格的门槛,实际成交时均以当日收盘价为唯一成交价。
关于集合竞价的撮合排队规则,其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核心原则。具体而言,价格优先指较高价格的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的买入申报成交,较低价格的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的卖出申报成交。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则遵循时间优先原则,即申报时间在先的委托优先于申报时间在后的委托成交。系统将所有有效委托按上述规则排序后,依序逐笔配对,所有成交均以同一价格成交。
发布于2026-7-21 14:10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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