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申报范围:
一般为当前价格的±10%(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为±20%。
(2)超出范围的委托单:会被系统自动拒绝或延迟成交,直到价格进入有效范围内。
(3)例如:若当前价为10元,超过11元或低于9元的委托将无效。
掌握交易规则,找我低佣金开户,避免无效操作。
发布于2026-7-31 23:40 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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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申报范围:
一般为当前价格的±10%(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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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例如:若当前价为10元,超过11元或低于9元的委托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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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31 23:40 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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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连续竞价价格申报有效范围(价格笼子)+ 超限委托处理规则适用时段:9:30–11:30、13:00–14:57(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9:15-9:25、14:57-15:00)、盘中临时停牌无价格笼子限制。一、基准价格统一判定规则(计算笼子区间的动态标准)
买入基准价 = 盘口卖一(对手方最优卖出价);无卖一则取买一;无挂单取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取前收盘价。
卖出基准价 = 盘口买一(对手方最优买入价);无买一则取卖一;无挂单取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取前收盘价新浪财经。
二、分板块有效申报价格区间(限价申报专用)1. 沪深主板、创业板(2% 比例 + 0.1 元兜底缓冲,取更宽松值)
买入最高有效价:基准价 ×102%、基准价 + 0.1 元,两者取孰高
卖出最低有效价:基准价 ×98%、基准价−0.1 元,两者取孰低
举例:股价 1 元,2% 仅 0.02 元,买入上限自动放宽至 1.1 元,卖出下限 0.9 元。
2. 科创板(仅 ±2% 比例,无 0.1 元兜底缓冲)
买入价 ≤ 买入基准价 × 102%
卖出价 ≥ 卖出基准价 × 98%
3. 北交所(±5% 比例 + 0.1 元兜底)
买入最高:基准价 ×105%、基准价 + 0.1 元 孰高
卖出最低:基准价 ×95%、基准价−0.1 元 孰低北京证券交...
三、两层价格约束(必须同时满足,任意一层超限直接废单)
第一层:当日涨跌幅限制
委托价不能超过当日涨停价、不能低于当日跌停价,超限直接无效。
第二层:连续竞价价格笼子
在涨跌停区间内,还必须满足上面各板块 2%/5% 的申报区间限制。
风险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发布于2026-7-24 10:50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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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连续竞价阶段,限价委托的申报价格必须符合交易所设置的“价格笼子”规则。具体来说,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或以上浮2%为限),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或以下浮2%为限)
您的委托价格超出这个范围,系统会直接拒绝申报,不会挂单也不会暂存,您需要调整价格后在有效范围内重新提交
发布于2026-7-17 14:11 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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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连续竞价价格笼子(有效申报范围)+ 超限委托处置规则一、适用时段
连续竞价:9:30–11:30、13:00–14:57
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阶段不执行价格笼子,可直接挂涨停 / 跌停限价单
发布于2026-7-16 11:29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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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创业板连续竞价限价申报:买入不高于基准价102%和基准价+0.1元孰高,卖出不低于基准价98%和基准价-0.1元孰低,科创板为基准价±2%且无0.1元缓冲,同时不能突破当日涨跌幅限制;超出有效范围的限价委托会被系统直接判定为废单,无法进入撮合队列,市价委托不受价格笼子约束但仍受当日涨跌幅限制。
发布于2026-7-16 10:33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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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层硬性有效申报边界(必须同时满足)1. 第一层:当日涨跌幅硬限制(全板块通用)委托价高于当日涨停价、低于当日跌停价,直接无效:
主板普通股:±10%;ST/*ST:±5%
创业板 / 科创板:±20%
北交所:±30%
新股上市前 5 日无涨跌幅,但有单独申报区间约束
2. 第二层:连续竞价专属「价格笼子」(仅限价委托适用,市价委托不受笼子限制)(1)主板 + 创业板(2%+0.1 元兜底,孰高 / 孰低)
买入上限:基准价 ×102%、基准价 + 0.1 元,取更大值
发布于2026-7-16 10:31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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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价格笼子:主板、创业板限价申报 ±2% 且 0.1 元缓冲;科创板仅 ±2%,仅连续竞价限价单受限。
2. 超限委托:主板、创业板、科创板直接作废,不参与撮合;市价单不受限制。
发布于2026-7-16 10:30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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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连续竞价阶段(9:30-11:30和13:00-14:57)对限价申报设置有“价格笼子”,即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买入价不能挂得太高,卖出价不能挂得太低,超出范围的委托将被交易系统认定为无效申报。具体规则根据不同板块有所差异:
沪深主板与创业板: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102%”和“买入基准价格+0.1元”中的较高者;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98%”和“卖出基准价格-0.1元”中的较低者。其中,“0.1元”对应的是A股的一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科创板: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科创板没有上述“+0.1元”的额外规则。
北交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105%”和“买入基准价格+0.1元”中的较高者;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95%”和“卖出基准价格-0.1元”中的较低者。
以上规则中的“基准价格”是动态变化的,其优先顺序为:首先取对手方的最优价格(买入时看“卖一”,卖出时看“买一”);若没有,则取本方的最优价格(买入时看“买一”,卖出时看“卖一”);若还没有,则取最近成交价;若当日无成交,则取前收盘价。需要留意的是,集合竞价阶段未成交而自动进入连续竞价的委托单,不受上述“价格笼子”限制。同时,市价申报以及盘中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也不适用该规则。
发布于2026-7-16 10:29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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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申报区间(仅限价委托适用,市价委托不受‑2%、+2% 约束)
主板、创业板:买入≤卖一价 102% 和卖一价 + 0.1 元取较高值;卖出≥买一价 98% 和买一价‑0.1 元取较低值(0.1 元兜底)。 科创板:严格执行买入≤卖一 102%、卖出≥买一 98%,没有 0.1 元兜底。
同时报价不能超过当日涨跌停价格。
二、超出申报范围的处置结果委托直接被交易所驳回判定为废单,不进入撮合队列;资金和持仓不会冻结,行情后续变化该笔委托也不会自动生效,只能重新挂单。
发布于2026-7-16 10:27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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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遵循“价格笼子”规则,超出范围的限价申报会被交易系统直接拒单(即“废单”),不进入订单簿参与撮合。
发布于2026-7-16 10:27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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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A股交易新规,连续竞价阶段(9:30-11:30、13:00-14:57)的价格申报需遵守“价格笼子”规则,超出范围的委托将被直接判定为无效申报(废单),不会进入撮合系统。具体规则如下:有效申报范围沪深主板与创业板买入申报价 ≤ 买入基准价 × 102% 与 买入基准价 + 0.1元 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 ≥ 卖出基准价 × 98% 与 卖出基准价 - 0.1元 的孰低值。基准价定义:买入基准价为即时最低卖价(卖一),无则取最高买价(买一),再无则取最新成交价或前收盘价;卖出基准价反之。科创板仅执行±2%浮动限制,无0.1元兜底缓冲,即买入≤基准价×102%,卖出≥基准价×98%。北交所买入≤基准价×105%,卖出≥基准价×95%,且超范围申报暂存主机,待价格回归有效区间后自动激活参与撮合。超限处理方式主板/创业板/科创板:超出“价格笼子”的限价申报,交易所系统直接拒收,生成废单,资金或持仓不冻结,无需手动撤单,也不会排队等待。北交所:超范围申报暂存于交易主机,不参与即时撮合,待市场价格波动使该申报重新落入有效范围时,系统自动取出并参与竞价。重要提醒集合竞价(9:15-9:25、14:57-15:00)及盘中临时停牌期间不适用价格笼子,仅校验涨跌停边界。市价委托不受价格笼子约束,但需设置保护限价,且仍受当日涨跌停价限制。夜市委托若超限,将在次日开盘时统一判定为废单。
发布于2026-7-16 10:26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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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价格需在最新成交价 ±2% 有效申报区间内(主板 / 双创通用),超出有效范围的委托会被直接作废、不进入撮合队列。
发布于2026-7-16 10:24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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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16 10:22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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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16 10:22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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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16 10:22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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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16 10:22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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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16 10:22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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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16 10:22 广州
科创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市价申报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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