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股市场中,个人投资者获取的送红股和现金分红均属于利润分配,因此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两者适用的税率完全相同,均实行基于持股期限的差别化税率政策,但计税基数(计税标准)不同。
具体扣税规则如下:
一、 统一税率标准(按持股期限)
无论是送红股还是现金分红,适用的实际税负税率均分为以下三档:
持股期限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0%)。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实际税负为 10%。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实际税负为 20%。
二、 计税基数的区别
现金分红:以实际派发的现金金额作为计税基数。
送红股:以送股的数量乘以股票面值(A股股票面值通常为1元/股)作为计税基数,与股票的市场价格无关。
三、 举例说明
假设某上市公司实施“每10股送2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的方案。如果您持有1000股,将获得200股送红股和1000元现金分红。
若持股超过1年:送红股和现金分红均免税,扣税为 0元。
若持股在1个月至1年之间:
送红股应纳税额 = 200股 × 1元/股 × 10% = 20元
现金分红应纳税额 = 1000元 × 10% = 100元
合计扣税 = 20 + 100 = 120元。
若持股在1个月以内:
送红股应纳税额 = 200股 × 1元/股 × 20% = 40元
现金分红应纳税额 = 1000元 × 20% = 200元
合计扣税 = 40 + 200 = 240元。
四、 扣税时机
分红或送股到账时,系统暂不扣缴税款。当您在二级市场卖出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会根据您的实际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并由证券公司直接从您的个人资金账户中代扣代缴。
发布于2026-6-24 10:10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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