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可转债采用匹配成交方式的,买入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0 元面额或者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 1 亿元面额;卖出可转债时,余额不足 1000 元面额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发布于2025-5-10 22:15 武汉
科创板与创业板在股票申报单位上有何不同?
科创板单笔申报的最小申报数量以及申报单位规则是什么?
股票最小申报单位 1 手 100 股,零股只能在卖出时一次性申报的规则原因
北交所大宗交易申报单位为多少股一个单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