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由于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一旦保证金水平跌至经纪商设定的最低要求以下时,系统会自动执行平仓操作,以防止亏损进一步扩大。
强制平仓是一种风险控制机制,可以保护经纪商和客户双方的利益,确保市场的稳定性。
强行平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交易所对会员持仓实行的强行平仓,另一种是期货公司对其客户持仓实行的强行平仓。强制平仓出现的情形:
(1)因未履行追加保证金义务而强行平仓。根据交易所规则,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每一笔交易均须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如果投资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掉部分持仓,使保证金达到要求,当交易所实时风险度超过了100%,破了即时平仓线,券商就可能会对卖方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2)因违规行为被强行平仓。会员或客户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主要包括:进入交割月时持仓不规范或持有不能进入交割月的合约;代市场禁入者进行期货业务;违反大户报告制度未做报告,或报告不实;经纪公司从事自营业务;违反头寸限制超仓;联手操纵市场;其他须强行平仓的违规行为。大连和郑州交易所的合约是不允许进入交割月的。如果违规进入交割月,在进入交割月的第1个交易日开始后,郑州品种期货公司会在上午10:15之前,大连品种公司会在上午11:30之前,执行强行平仓。
(3)市场特殊情况时的平仓。当标的个股出现连续三个涨停板(沪深个股),或中小板股票连续两个涨停时,券商会介入强制平仓机制对冲自身风险,且中间不连续涨停不累计.
发布于18小时前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