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寿险的保障期限一般为一段时间,如10年、20年、30年或至60岁、65岁、70岁等。在保障期限内,被保人若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会一次性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人在保障期限内没有发生身故或全残,保险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不会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所以,我们常把定期寿险看作为消费型的保险。但如果保障期够长的话,其储蓄属性也是比较明显的。定期寿险的保费相对较低,但保障范围广泛。除了身故和全残保障外,往往还有一些附加责任,最常见的就是交通意外保障,如航空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等。这些附加责任往往有额外赔的特点,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进行选择,增加保障力度。定期寿险适合那些一旦身故或全残会对家庭经济造成沉重打击的人群。例如,家庭经济支柱、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如果身故或全残,家庭的经济来源将会中断,定期寿险可以为其家人提供经济保障,帮助家人渡过难关。总的来说,定期寿险是一种比较经济实惠且保障性强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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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6-21 15:41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