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客户垫付资金完成交收,将按照客户应付资金不足部分的1%收取违约金,并按日收取垫付资金的利息(每日利息=垫付资金总额╳0.5‰)。同时,公司有权划转客户待交收证券(不低于交收违约金额),在处置完证券,扣除客户欠付的资金和相关费用后,将剩余的证券和资金归还给客户。
注:E+1日15点后我司对违约客户的交收证券发起转处置;E+2日我司处置证券,并将剩余证券交付客户(日终到账,下一交易日可用);E+3日将处置后剩余资金返还客户(日终到账,下一交易日可用)。
发布于2023-6-8 13:22 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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