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罹患有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可享受门诊特慢病待遇。比如,长沙地区的这项保险待遇是 “两病”药品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是70%,年度最高报销高血压360元、糖尿病600元,最高报销1800元。
发布于2024-4-30 08:35 北京
新农合的慢特病门诊待遇主要包括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的报销政策。
对于门诊慢性病,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实行定额管理。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乡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每人年度内单病种最高累计支付1800元,两个病种以上的年度内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2500元。对于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0%。
对于门诊特殊病,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起付标准同样为300元或200元,但报销比例为85%。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符合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慢性病病种的,氟骨病、大骨节病、克山病起付标准为0,其他病种医保政策范围内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起付标准600元,支付比例为85%,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起付标准300元,支付比例为70%。同时,地方病慢性病不设起付线,而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Ⅱ类最高支付限额保持原政策标准不变(如风湿性关节炎4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同时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也可能会有所调整。因此,在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时,需要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
发布于2024-4-30 09:57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