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重大疾病的发病率也随之提升,人们也在慢慢加深对重疾险的认识,同时对消费者识别产品价值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重疾险条款内容复杂、专业性术语较多,对于理解来说还是比较困难。因此,消费者在投保前了解重疾险的条款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重疾险的合同条款怎么看?]
重疾险的合同条款是复杂繁琐的,很烧脑。网上很多诸如“一文读懂重疾险条款”、”三分钟带你读懂重疾险条款“等等文章,通常只是告诉你如何快速浏览重疾险合同,跟”读懂“是有很大区别的。不会告诉你标准合同范文和消费者在认知理解的差异,尽管监管对保险公司的要求是合同条款的”通俗易懂“,从外行人的眼里,这个离”通俗易懂“还是有很大的差异。
重疾险保险合同的构成主要有保险单、产品条款、费率表、客户告知书、保单样本等等,其中产品条款中涉及到的如免除责任、犹豫期、保障职责、退保及现金价值、投被保人义务等等。那么,怎么才能看懂?怎样才能判断有没有坑?
【二、重疾险条款的坑有哪些?】
重疾险合同条款的“坑”都藏在细节里。并且业务员通常不会主动告诉你,或者只是扬长避短、一语带过,但更多的可能性是业务员在认知上的局限性,TA自己并不清楚,TA的时间和精力主要花在见客户和培训话术上。
1. 等待期内出险不赔
所有的重疾险,都会设定90天或18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设置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进而骗取保费。不同保险公司对承保风险的精算上不同,因而在等待期的设计上有所不同。等待期内发生的身故、全残、重疾、中轻症、特定疾病,有的公司还有前症,这些都是不赔的,除非是因为意外导致。
等待期出险,多数产品退回已交保费(无息,如上图),但有的产品只退现金价值,还有连保费都不退还的,这就比较坑了。同时,还有一点要特别注意:等待期内查出异常,等待期外确诊相关重疾,有的产品也是不赔的。
条款只约定了“初次被确诊”,没有“发病”、“或”这两个词语。因此,等待期内,没啥事最好不要体检。通常,等待期越短,对消费者越友好,但这并非衡量一个产品好坏的重要指标。
2. 重大疾病的赔付条款
有的产品,重疾赔付条款很鸡贼,条款上不写清楚,某些名词或者定义要你去参照释义,消费者面对超过2万字的合同条款已经头晕脑胀了,假设一时大意,没有去好好查看释义,就极有可能掉坑。
3. 重疾险的“三同”条款
“三同”条款通常存在于多次赔付重疾险产品。
举个例子,某先生投保了一款多次赔付型重疾险,几年后查出脑癌,获赔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经过治疗,虽未痊愈,但癌细胞得到有效抑制。不料过了两年,某先生因为脑癌复发陷入昏迷状态超过96小时,这时符合了深度昏迷的重疾理赔条件。假设这份重疾险有“三同”条款,因为这次深度昏迷是由脑癌复发导致的,属同一疾病原因,所以无法获得赔付。假设没有“三同”条款,那么某先生可以获得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赔付。
4. 重疾理赔后,轻中症保障责任终止
所有的重疾险,无论单次赔付还是多次赔付,在首次重疾理赔后,轻中症(有的还有前症)的保障责任均会终止。
单次赔付的重疾险,得了重疾,保险公司赔付后,合同会直接终止。而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除了其他重疾还能赔以外,轻症、中症均不再赔付,且现金价值为0(退保没有一毛钱)。
5. 重疾理赔后,身故保障责任终止
无论身故责任是捆绑还是可选项,重疾理赔发生后,身故的保障责任同样不再赔付。假设买了多次赔付重疾险,得了癌症,保险公司赔付了保额,没治好,挂了,身故保险金同样是不赔的。其实,还有如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特定良性肿瘤手术保险金等,重疾理赔后,也是不再赔付。
6. 捆绑/附加身故的重疾险,18岁之前身故,只赔保费
给孩子买保险的时候,即便附加了身故责任,假设在18岁之前身故,也只能赔付保费。因此,给孩子买保险,不
值得附加身故责任。
7. “假二癌”条款
也就是说,附加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之后。假设初次重疾不是恶性肿瘤-重度,那么不管是否同时附加了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二次重疾是恶性肿瘤-重度,都没得赔。
8. 心脑血管疾病二次赔付条款
按照合同条款的定义,不同的保险公司对“特定疾病”释义有所不同,有的指恶性肿瘤-重度,有的指心脑血管疾病等等,但都会在条款里进行了特别约定。
9. 主险的限制条款
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次数累计达到3次,合同终止。就是说只要主险赔够了3次,不管你附加险怎么样,合同都会结束!附加险也不再提供保障。特定重大疾病二次给付保险金保障责任终止,高龄特定重大疾病失能保险金也终止!
10. 六大高发重疾之外的一些严苛理赔标准
六大高发重疾的理赔条件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有了详细的讲述,这里补充讲一些其他严苛的重疾理赔标准。
11. 遗传性、先天性疾病不赔
即使免责条款里明确先天性疾病不赔,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形都是不能赔的,保险公司是否尽到对免责条款的提示或明确说明义务也可能会影响法院的最终判决。但是为避免纠纷,医生的诊断报告上面,最好不要出现“先天性”、“遗传性”、“出生就发现”等等关键词。
【三、这么多坑,还有必要买重疾险吗?】
另外,还有诸如疾病种类多少、高发轻症缺失、附加意外医疗、附加意外津贴、保单分红、转换年金权、忠诚权益等等,条款里埋藏的暗坑,可以说让人猝不及防,之后再跟大家聊聊,这次暂不讨论。
重大疾病一般具有如下的特征:
① 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病情相对来说比较严重;
② 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患者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③ 病情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不易治愈,甚至可能是永久性的。正因为如此难以治愈,所以才需要投保重疾险给予保障,缓解经济上的压力,规避家庭经济风险,给予后续治疗和持续治疗、护理康复费用的支持。
理赔是按合同办事的,合同只会要求保险公司按应该履行的责任负责。不管宣传的时候是何种口径,真正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只会根据条款来核赔。即使产生纠纷需要仲裁甚至诉讼,司法机关也会首先参考合同条款。这里面的信息差异,也是保险行业一直存在的问题。
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也会有。
重疾险是最重要的商业保险,它的经济补偿作用是独有的, 百万医疗险无法替代它。重疾险对每个人而言,理应是刚需。它同时也可能是人身健康险里最复杂的险种。复杂的东西也就意味着坑多,套路多。
保险属于金融学范畴,也可以说是一门复合学科,所涉及的知识是相当多的,诸如金融、经济、数学、统计学、医学、法律......等等。
这么多的知识,让消费者在决定买保险前短短的空余时间去掌握,不是很现实。重疾险好不好,得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适合他不一定适合你,适合你不一定适合他。
挑选到自己的心仪产品并不简单。你在挑重疾险的时候,重疾险也在挑你......
卖保险,其实并不容易。不容易的并不是获得消费者认可成交的那一刻,也不是消费者支付保费的那一刻,而是存在于售前服务的各个阶段。对保险的认知、对产品的理解、对条款的解读、对法律和公序良俗上的合规、对消费者身体状况等基本信息的把握、对不同情况消费者不同产品的推荐、对不同需求消费者不同方案的配置、针对不同家庭的风险管理......
买保险,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要轻易买保险,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经济条件、生活习惯等等,通过对不同产品的横向、纵向比较,从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如果搞不清楚保险产品的规则、保障、服务以及保费等方面,不懂得如何选择,请记得向您身边的保险专业人士咨询,【当然也欢迎大家右上角添加微信找到我】,我会站在客观中立的角度,给你专业的建议。 客观、中立、用心。我是一名独立的金融保险经纪人。
你买的每一份保单,都藏着你对保险的认知。
同样,你卖出去的每一份保单,也藏着你对保险的认知......
发布于2024-2-26 08:50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