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集运指数期货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
一、交易保证金制度,是指会员存入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 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 值的12%。 能源中心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即期货合约新上市挂盘之日起至最后交易 日止)的不同时间段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二、涨跌停板制度,是指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 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日常涨跌停板幅度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10%,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三、价格大幅波动时的风险管理,当某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即D1、D2、D3交易日)的 累计涨跌幅(N)达到18%、连续四个交易日(即D1、D2、D3、D4交易日)的累 计涨跌幅(N)达到24%或者连续五个交易日(即D1、D2、D3、D4、D5交易日) 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30%的,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下列一种或 者多种措施,并事先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对部分或者全部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单边或者双边、同比例或者不 同比例提高交易保证金; (二)限制部分或者全部会员出金; (三)暂停部分或者全部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开新仓; (四)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但调整后的幅度不超过20%; (五)限期平仓; (六)强行平仓; (七)能源中心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四、持仓限额制度,是指能源中心对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客户的 持仓量规定的最大数量。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和境外中介机构实行比例限仓,非期货 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实行数额限仓。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在上市运行不同阶段一般持仓的限仓比例
四、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客户某期货合约的一般持仓达到能源中心规定的一 般持仓限额,境外中介机构某期货合约的一般持仓达到能源中心规定的一般持仓 限额的60%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15:00前向能源中心报告。 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指定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 构或者客户提交大户持仓报告或者其他说明材料,并可以不定期地对上述材料进 行核查。
五、强行平仓指的,是指投资者可用资金不足以弥补期货持仓合约保证金时且投资者不自行处理持仓,期货公司或者交易进行强行平仓。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能源中心实行强行平仓: (一)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或者受托结算内部明细账户的结 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二)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持仓数量超过持仓限 额规定的; (三)由于违规受到能源中心强行平仓处理的; (四)根据能源中心的紧急措施应当实行强行平仓的; (五)其他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情形。
以上的交易规则,投资者遇到的会比较多一点,特别是交易保证金制度、强平制度。
另外,关于集运指数期货的手续费,是按照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据我所知,集运指数期货手续费是按照成交金额的0.00005来收取的,期货公司加收0.000005,所以实际上是按照0.000055来收取。接下来,我们根据2023年12月1日的市场价格来计算一下集运指数期货具体的交易手续费金额,如下
集运指数期货手续费=842.6*50*0.000055=2.3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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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12-1 12:07 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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