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期货价格的最低波动限制,也称为涨跌停板制度,是一种交易制度规定,旨在防止交易价格的过度波动,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在期货市场中,最低波动限制是指当期货合约价格在某个交易日内达到预先设定的涨跌幅度时,即达到涨停或跌停状态,交易停止。这种制度有助于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以我国为例,期货市场的最低波动限制规定如下:
1. 股票期货:股票期货的最低波动限制与股票市场相同,为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 10%。即上涨达到 10% 就涨停,下跌到 10% 就跌停。
2. 商品期货:商品期货的最低波动限制一般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例如,如果某个商品期货合约的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 10000 元,那么最低波动限制为 500 元。当价格上涨至 10500 元或下跌至 9500 元时,交易将暂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期货品种和交易所可能会有不同的最低波动限制规定,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需详细了解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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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11-15 11:23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