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征信:投资者到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开户资格进行审核,对投资者提交的担保资产进行评估。
签订合同: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合同对投资者、证券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开立账户:投资者持开户所需要的资料到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到证券公司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转入担保物:投资者将担保资金划入信用资金账户,将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从普通证券账户划转至信用证券账户。
5
评估授信: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信用账户整体担保资产,评估确定可提供给投资者的融资额度及融券额度。
6
融资融券交易:融资时,投资者在融资额度范围内融资买入标的证券,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其提供融资,资金不划入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而是代投资者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资金交收;融券时,证券公司以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自有证券代投资者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交收。
7
偿还资金和证券: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的,应当以卖券还款或者直接还款的方式偿还向证券公司融入的资金;投资者融券卖出的,应当以买券还券或者直接还券等方式偿还向证券公司融入的证券。
8
结束信用交易:当投资者全部偿还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后,投资者可向证券公司申请将其信用账户中的剩余资产转入其普通账户以结束信用交易。
发布于2019-3-17 16:20 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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