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物交割:合约到期时,双方按照合约规定的品种和数量进行实际交割,将现货商品或商品负责移交给对方。例如,原油期货交割时需要将一定数量的原油交割给对方。
2. 现金结算:合约到期时,双方根据合约规定的结算价格差额进行现金结算,交易双方之间并不进行实际商品的交割。例如,股指期货交割时通常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
3. 平仓:交易双方在合约到期前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平仓,即提前终止合约。平仓可以是反向开仓,即卖出已买入的合约或买入已卖出的合约,也可以是对冲平仓,即买入或卖出与持有的合约品种和数量相同的相反合约。
4. 强制平仓:如果持仓方无法履行合约的义务,交易所或期货公司有权强制平仓持仓方的合约,以保证市场秩序和交易的正常进行。强制平仓多发生在持仓方无法按时或按合约约定进行交割或结算的情况。
以上对期货合约的履约方式主要有几种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关于此问题有不太清楚或疑问的,可以点击加微信,欢迎随时咨询,祝您投资收益长虹!
发布于2023-8-29 17:54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