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的;
(3)公司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债券本息的;
(4)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的;
(5)未转换的可转债数量少于3000万元的;
(6)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可转债的信用或者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的;
发布于2019-1-7 10:53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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