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法律依据
1.《公司法》
2.《证券法》
3.《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证监会每年有关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5.地方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地区分行等每年有关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二)主管部门及审批程序
企业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企业债发行材料,同时主承销商向证监会上报承销团成员资格核准材料,国家发改委审查同意后向证监会和人行发出会签批文;证监会和人行进行会签,其中人行会签的重点是发行品种和预期年化利率;会签文回到国家发改委,如没有问题,国家发改委下达正式发行批文。
(三)发行程序
对于发行企业债,在企业确定发行意向之后建议首先确定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配合企业以及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确定发行主体
2.确定担保人或担保方式,担保通常有第三方担保、土地抵押担保、设立偿债基金等方式。
3.确定筹集资金的使用项目
4.确定其他中介机构
5.确定发行方案
6.主承销商协助向地方发改委提出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
7.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建立与主管部门的关系
8.制作申请材料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9.发行和承销准备工作
10.发行事宜包括销售、划款、承销工作汇报、验资等
11.其他工作包括信息披露、在每个环节作企业的顾问等
发布于2018-8-22 10:54 北京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一对一
搜索更多类似问题 >
电话咨询
17376481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