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公司受托人,也就是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和代表法人,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他们是
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关键所在与核心经营者。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是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以督促高管人员勤勉尽责,为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股权激励对象不得包括独立董事。此外,财务报告虚假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正是在该法案的推动下,员工持股计划在美国获得了极大的发展。
发布于2018-7-31 16:01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