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基准价格”是指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最近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是指10×0.01元=0.1元,股票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举个例子,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计划卖出所持有的主板股票X,若此时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也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而股票X最新成交价为10元/股,那么,“卖出基准价格”为10元/股,“卖出基准价格的98%”为10×98%=9.8元/股,“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10-10×0.01=9.9元/股,9.8<9.9,故投资者的卖出申报价格就不得低于9.8元/股。
发布于2023-5-30 13:00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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