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5-24 15:53 佛山
在集合竞价交易中,成交价的确定原则是以“最优价格优先”为基本原则,通过股票交易的买卖双方报价情况来确定最终的成交价。具体规定如下:
1、以卖出报价最低的证券公司为基准,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与买入报价最高的证券公司进行配对交易。
2、确定相互配对的证券公司的买入价格和卖出价格,如果相互匹配的证券公司的买入价格和卖出价格存在多个,那么以价格最优的证券公司为成交价格。
3、如果买入报价最高的证券公司的买入价格高于卖出报价最低的证券公司的卖出价格,则不会出现配对交易,意味着无法完成交易。
这种成交价的确定方法,就是在保证市场公平、公正、透明的前提下,实现交易需求最大化,促进市场流动性。值得注意的是,因为集合竞价交易时间比较短,所以成交价的波动度相对较高,投资者应该谨慎操作,控制风险。
发布于2023-5-24 16:26 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