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期货合约买卖双方的权利不对称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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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期货合约 买卖双方

老师好,请问期货合约买卖双方的权利不对称是什么原因?

叩富同城理财师 浏览:260 人 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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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顾问 首席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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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期货合约买卖双方的权利不对称是因为期货合约的买方和卖方在合约到期时所面临的风险不同。

在期货合约中,买方和卖方在签订合约时约定了未来某个时间点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某种标的物的合约。在合约到期时,如果标的物价格高于合约价格,买方就可以通过行使合约权利以合约价格买入标的物,然后以市场价格卖出获得利润;如果标的物价格低于合约价格,买方就需要按照合约价格买入标的物,然后以市场价格卖出亏损。而卖方则面临相反的情况,如果标的物价格高于合约价格,卖方就需要按照合约价格卖出标的物,然后以市场价格买入亏损;如果标的物价格低于合约价格,卖方就可以通过行使合约权利以合约价格卖出标的物,然后以市场价格买入获得利润。

由此可见,买方和卖方在合约到期时所面临的风险是不同的,买方面临的风险是价格下跌,而卖方面临的风险是价格上涨。这种权利不对称是期货合约的本质特征,也是期货市场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和卖方需要根据自己的市场分析和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交易策略,以控制风险并获得收益。

以上相关解答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期货任何问题欢迎电话联系或添加张经理微信,免费解答,24小时服务,也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独家行业内参、交易策略及投资分析,另外期货是一个风险和机遇并存的市场,希望每一位入市的朋友都能找到属于自己交易方式和获利方法!

发布于2023-5-19 11:5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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