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5-5 00:13 宁波
发布于2023-5-4 21:39 成都
注册制之前,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异动公告主要由公司自行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难以监管和保障。受此影响,许多投资者在购买股票时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决策失误等困难。
注册制之后,上市公司普遍采用定期或临时报告的方式向投资者披露业务状况、财务情况等重大事件,这些报告应当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时进行公布和更新,以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可靠性。
具体来说,在注册制下,异动公告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异常波动报告:在过去的发行制度下,上市公司必须报告任何对其未来经营计划产生严重影响并导致价格的异常波动的事项。而在注册制下,公司需要及时报告可能引起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但不需要强制规定对于每一次风险提示都做出说明。
2.提醒预警的方式:无论是在发行制度还是在注册制度下,公司在发布有关信息时都应该采用较为正式、严肃的方式予以表述,以防误导和操纵市场。
3.信息公布监管力度:在注册制下,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相关机构将加强对公司异动公告的监管力度,规范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并定期向投资者公开各类信息:如财务报告、风险提示书、募集说明等文件,提高市场透明度。同时,证监会也会加大处罚力度,对不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进行严格执法。
发布于2023-5-5 09:01 杭州